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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水彩画系     发布时间: 2013-03-21
 

关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62号)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均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现将具体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一式两份);(点击下载: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

我校计划财务处仅能对教职工源自我校的各项收入及完税出具证明,其他方面取得的收入及完税自行完善。

3、省局核心业务系统年所得12万元自然人登记表(一式两份);(往年已填写提交过登记表的无需再次填报,点击下载:省局核心业务系统年所得12万自然人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二、申报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0号(螃蟹甲武昌区委对面)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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