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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彩画系民主生活会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水彩画系     发布时间: 2011-12-19

水彩画系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严格党内生活,不断加强系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修养,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院党委、院行政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认真检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重大事项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实施是否正确的情况;认真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认真检查系领导班子成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正确,是否廉政勤政,是否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民主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认真查找并剖析自己的主要缺点,自觉主动地接受批评。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确因需要,可由学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商定随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须征得院党委组宣部、联系系部的系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由系党总支书记主持,在联系系部的系领导出席指导下进行。所有系领导必须与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经系党总支书记批准后,提交书面发言稿。会后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五、系办公室应提前两周将民主生活会的日期书面通知系领导,并提请做好准备。会前,系主要负责同志在系党委组织员、纪检员的配合下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分类整理反馈。在消化反馈意见和系领导相互沟通思想的基础上,每位系领导必须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的书面发言材料。系党总支书记要审阅其他系领导的书面发言材料,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会议记录的复印件,要及时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会议的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党员通报。

七、根据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属于系领导班子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整改。系领导班子和系领导的整改情况,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分别由党总支书记、每一位系领导向系党委会议做出报告。

八、系办公室主任、系党总支组织员列席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列席人员的范围。系党总支组织员负责记录。


水彩画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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