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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4年在校生学费卡批量扣划缴纳学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水彩画系     发布时间: 2014-07-08

为方便我校各级各类在校生安全快捷地办理2014年报到注册缴费手续,湖北美术学院继续授权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小东门支行采用银行批量扣划的方式代收学费、住宿费等各项应收费用。2014年我校在校生一律采用学费卡批量划扣方式缴费,现就学费卡批扣学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委托银行通过学费卡批扣在校生学费的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请各位在校生于8月20日前将本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学费卡内(学费标准与上学年相同;根据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职高专学费和高校住宿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校学生宿舍已安装空调,应按规定调整住宿费标准。现按该《通知》,我校在校生住宿费在上学年住宿费标准基础上,四人间每生每年增收120元、六人间每生每年增收80元缴纳);请各位学生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学费卡后妥善保管存款回单作为查询凭证。

二、学费批扣后,我处将及时上传学费扣划信息至“学费查询系统”。 通过校园网登录“学费查询系统”,各系部可查询本系学生学费缴交情况,学生可查询本人学费扣划情况。

三、学费批扣成功的学生,我处将统一开具学费收据发放至各系部,请各系部于学生报到时将收据发放给学生,并据此为费用缴齐的学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为降低学生大额现金携带风险,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位在校生务必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学费卡划扣缴费。

财务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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