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水彩画系2012级《艺术实践》课程为期三周(10.7—10.25),为必修课程,学生无特殊原因需完成正常课程学习。该课程期间,出行学生需严格按照艺术实践公约执行。凡擅自离开队伍者或不服从安排者按旷课论处,出了任何问题由本人负责。
2、课程期间,必须服从任课教师课程教学安排,每天完成至少2张八开以上的水彩作业,以备任课教师定期点评打分,该分数算作平时成绩,并最终归入课程结课总成绩,专业课程重修挂科达到一定数量将不授予学位证。
3、课程安排宏村内自由写生时,需组成5人以上小组结伴出行,其中配有组长,组长为男生,且不得擅自去行其他路线。去周边景点外出写生过程中,出发、集合时各班班长需点齐人数。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课程老师请假,否则一律算作旷课处理,缺课一次总成绩减5分。
4、每晚9点半,各班安排一男一女两位同学分别去寝室点名,并于10点前,统一汇报给各班任课教师。
以上规定已认真领会,并能认真执行。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